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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辽宁省大石桥市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

时间:2024-04-02 05:15:33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关于对辽宁省大石桥市中央第二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2021年4月11日,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营口大石桥市水源镇政府、营口市电力公司工作人员到现场检查。

  “大石桥市水源镇邢家村337号高压塔线KV配套输变电工程,该项目于2011年12月21日,经原辽宁省环保厅审批,文号(辽环辐表审〔2011〕094号),2020年11月自主验收。项目由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统筹规划,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进行管理并委托辽宁省送变电工程公司建设,辽宁省送变电工程公司承包给盘锦三木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施工、验收Betway必威西蒙体育。营口市大石桥生态环境分局委托第三方对337号塔进行噪声及辐射检测,检测结果达标。经现场踏勘发现有几户居民住宅与337号塔基距离小于塔高,未落实环评批复中“确保最近敏感点与线路塔基的距离不小于塔高”的要求,随即要求盘锦供电公司进行整改。

  2024年2月29日,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盘锦供电公司完成337号塔迁移工作,迁移后距离337号塔塔高范围内无居民。

  以上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大石桥市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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